57 . 室內裝修將二戶間之分戶牆拆除是否應先申請合併戶數?
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併購隔鄰的專有部分以後,原來的共同壁(分戶牆)即成為室內分
間牆,因此,將二戶間之分戶牆拆除,在不影響結構安全且分戶牆不得以自動防火捲門替
代,牆上如有開口,並應設置「常時關閉式防火門」。 72 防火區劃面積符合法令規定之
前提下,仍屬室內裝修行為,得免申請合併戶數,但申請標的應載明二戶地址,以資明確
不過,分戶牆若屬構造上的「承重牆」,室內裝修就不可任意拆除,因承重牆不僅是公寓
大廈不得約定專用的項目,而且亦屬建築法明定的「主要構造」,非經申請變更使用執照
,不得擅自更動 。